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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大學部單獨招收身心障礙學生考試錄取榜單公告

 本榜單業經111.06.16招生委員會第十五次委員會議決議,

各學系正、備取生名單若有誤,以本校留存紀錄為主。

臺北醫學大學111學年度招生委員會公告

(111)校招字第118

主旨:茲核定111學年度大學部單獨招收身心障礙學生考試錄取榜單,希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會111.06.16召開招生委員會第十五次招生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會以總成績決定最低錄取標準,達最低錄取標準者,由本會擇優依序錄取。未達最低錄取標準,得不足額錄取。

三、個案考生若達最低錄取標準(含正、備取生最低錄取標準),將以外加名額錄取。

四、各學系最低錄取標準分數及名額如下:(榜單詳如公告)

(最低錄取分數係指正取生或備取生最後一名之分數)

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學系:八一五二分;正取生1名;備取生2名。

公共衛生學系:八五五五分;正取生1名。

醫務管理學系:七五二二分;正取生5名;備取生11名。

牙體技術學系:七二五六分;正取生1名;備取生1名。

五、正()取生除榜示外,另函件通知。

六、正取生及備取生應於111.06.20 (週一)12:00111.06.22(週三)17:00止,上網辦理網路報到及就讀意願登記手續,逾期逾時者,視同放棄錄取或遞補資格。

七、網路報到路徑:

自臺北醫學大學首頁,點選教務處註冊組正備取生報到系統

八、遞補名單於111.6.23 (週四)公告本校公佈欄及註冊組最新消息,不另行通知。

九、錄取生經入學後,其資料發現與事實不符時,即取消入學資格。

十、正取生及經遞補公告之備取生於報到、登記後,欲放棄入學資格者,須於「正備取生報到系統」下載並填妥「臺北醫學大學放棄入學切結書」,並於111.06.27 (週一)17:00前,於工作日傳真或親送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不受理郵寄放棄。

 

 主任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