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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計畫主持人申請資格

詳請參考「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四點規定。

計畫主持人需為申請學校之現任專任人員、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附設醫院或評鑑為醫學中心等級教學醫院之人員,且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 獲具教育部核發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證書之教師。
  2. 獲具教育部核發講師證書,具有教學成果對外發表或曾獲校內外與教學成就相關獎項之教師。
  3. 獲經學校聘任為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及技術教師。

 

Q2 計畫主持人一定要是計畫課程之授課教師嗎?

依據本計畫要點計畫主持人應為申請計畫課程之主授者(至少一門)。

 

Q3 選修課相對於必修或專業課程是否不易通過?選修課是否不建議提計畫申請?

申請之授課課程為必修、專業課程及選修課程皆應為學校認可納入畢業學分之課程。選修課程並不影響計畫審查標準及獲核准經費,惟請考量課程與計畫的配適度是否足以檢視教學成效或學生學習成效。

 

Q4 計畫書要如何撰寫?是否有範本參考?

申請計畫書內容包含:計畫申請聲明書、計畫基本資料、中英文摘要與關鍵詞、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內容、申請補助經費、研究倫理審查相關文件、協同主持人同意書(無則免)、近三年執行之計畫、授課計畫書。

★ 請至計畫網站「計畫成果」專區-「計畫成果交流平台」:提供歷年的亮點、績優計畫成果;「成果報告」專區:提供歷年計畫成果報告供下載檢閱。

★ 各區域基地舉辦之各種工作坊,請見「最新消息」追蹤瀏覽。

 

Q5 計畫審核通過後,計畫主持人必須完成的工作項目是?

確認執行意願→進行經費修正→研究倫理相關文件上傳→送出

計畫主持人務必在規定期間內登入系統確認其執行意願,選擇「同意執行」或「無法執行」。

  1. 「同意執行」者,始能進行後續相關補助程序;「無法執行」者,請敘明理由。
  2. 「同意執行」者,請於系統上完成「計畫經費修正」並上傳「研究倫理相關文件」,並配合學校行政作業時程於期限內辦理完成。學校應依教育部公文指示之應檢附文件,在期限內於系統送出,並紙本函報教育部。

 

Q6 未通過之計畫主持人申覆送件

如計畫主持人對審查結果不服,可向學校提出申覆申請,並請於教育部公告期間上傳申覆書(應以正楷親簽掃描或電子簽名上傳均可)。學校應於申覆截止日前檢附計畫主持人申覆書及申覆案申請名冊用印後,以紙本發函教育部,逾期不予受理。

 

Q7 計畫系統問題

專案辦公室依照作業期程分別提供系統操作手冊,分為三個階段,請依照需求至計畫官網之「下載專區」→「系統操作手冊」瀏覽下載

1. 計畫申請階段

2. 計畫執行階段

3. 計畫成果階段

 

若有計畫相關問題,可參考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官網常見問題專區(請點我),

或洽教學資源中心承辦窗口 簡秋惠小姐 (分機2150;信箱esther0613@tm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