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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_常見問題|

若有相關問題,請洽教學資源中心承辦人吳佳曄(分機:2157;信箱:irenewu@tmu.edu.tw)或參考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網頁說明。

 

Q:計畫主持人申請資格說明

 

三院醫事人員若屬兼任教師者,須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第十一條第二項或第三項規定

其聘任、升等審查基準與程序、課程負擔及教師評鑑等,經申請學校比照專任教師辦理,並納入校內章則規範,且未支給兼任教師薪資者,報教育部審查同意後,其辦理教師資格審查時,得以專任教師年資採計之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