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夏季學院各科成績如何評定?
A1:例如:
1.本校在學生:111年夏季學院課程結束,於次學期期末成績輸入成績,課務組111學年度第1學期加退選後,
加選夏季學院課程,註冊組於111學年度第1學期期末於教務學務系統輸入成績,修課成績無
論是否及格、是否認列畢業學分,皆於成績單上如實呈現。詳修習課程作業程序。
2.本校新生:111年夏季學院課程結束,成績及格之課程於111學年度第1學期期末逕行抵免。
Q2:校際選課成績如何計算?
A2:依開課學校提供成績登錄,倘開課學校成績為等第制,則依等第制與百分制成績對照表轉換百分制登錄。
修課成績無論是否及格、是否認列畢業學分,皆於成績單上如實呈現。
成績登錄流程說明如下:
【北醫學生→修讀外校課程】
1.開課學校教務處繳交學生成績至本校註冊組登錄。
2.成績登錄後1個工作日,學生可至本校教務學務系統查詢。
【外校學生→修讀北醫課程】
1.本校學期成績輸入截止日後,本校註冊組寄發學生成績至所屬學校教務處登錄。
2.經同意緩繳成績之課程,須待授課教師成績輸入後,另行提供。
Q3:學業平均成績如何計算?
A3:
1.詳【臺北醫學大學學則】第二十七條。
2.修課成績無論是否及格、是否認列畢業學分,皆併入學業平均成績計算,並於成績單上如實呈現。
3.評量方式為通過制、停修、抵免、免修及科目不列計。
Q4:畢業成績如何計算?
A4:
1.學士班:入學至畢業修課之學業平均成績(含暑修)。
2.研究所: [入學至畢業修課之學業平均成績(含暑修)]×50%+學位考試成績×50%。
Q5:英文歷年成績GPA算法?
A5:
1.本校目前採用的標準為Overall GPA,修業期間學業成績全部加總計算。
2.計算公式如下:
3.GPA與百分制對照表:
等第 |
GPA(點數) |
學士班 |
研究所 |
A |
4 |
80 - 100 |
80 - 100 |
B |
3 |
70 - 79 |
70 - 79 |
C |
2 |
60 - 69 |
未達 70 |
D |
1 |
未達 60 |
-- |
Q6:各類排名如何計算?
A6:
1.對象:大學部及學士後學生;研究生因修課差異性大,不予排名。
2.排名規則
(1)排名以系級為單位。
(2)延修生併入最高年級進行排名。
(3)醫學系擋修生與4年級合併排名;牙醫學系擋修生與5年級合併排名。
3.排名類別
類別 |
排名資格 |
學業平均成績 |
排名學期 |
學期 |
1.當學期在學期間修習課程學分數達9學分者 |
當學期修習課程平均成績(不含暑修) |
第1、2學期 |
學年 |
1.當學年度第1、2學期在學期間修習課程學分數皆達9學分者,且排名當學年度第1、2學期之在學年級相同 |
當學年修習課程平均成績(不含暑修) |
第2學期 |
歷年 |
在學學生 |
在學期間修習課程平均成績(含暑修) |
第1、2學期 |
畢業 |
當學年度畢業生 |
在學期間修習課程平均成績(含暑修) |
第2學期 |
4.各類排名於學校行事曆次學期開學日第二週始進行計算,當週週四起,學生可至教務學務系統查詢;學生可於公告後至自動繳費機
列印具排名資訊成績單。
Q7:成績有疑慮,如何處理?
A7:經自我評定認為有複查考卷或核對計分必要時,於本校規定時程辦理第一學期為當學年度1月31日前;第二學期為 7 月 31 日前提出申請,
須填寫「臺北醫學大學學生複查成績申請表」送至註冊組受理,經授課老師簽准同意後,始得複查。表單至註冊組網頁→表單下載。經同意
緩繳之成績已逾上述期限,學生得依教師送出該科成績日後七個工作日內,申請成績複查。
Q8:延修生有無1/2、2/3之虞?
A8:學期修習科目(含選修之體育、軍訓)在八學分(含)以內者,不適用1/2、2/3退學之規定。請參閱【臺北醫學大學學則】第三十一條。
Q9:大學部學生修研究所的課程算入畢業學分嗎?
A9:大學部學生選修研究所課程之學分及分數列入當學期學業成績及畢業學業成績計算。但不計入畢業學分。
Q10:研究生修大學部的課程算入畢業學分嗎?
A10:研究生修習大學部開設之課程,於歷年成績表呈現補修,不列入當學期學業成績及畢業學業成績計算,且不計入畢業學分。
Q11:休學期間成績可計算嗎?
A11:本校【臺北醫學大學學則】第四十五條規定,休學期間修習之課程成績不予列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