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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什麼是跨領域微學程?

A1:「跨領域微學程」是由跨領域學院統籌規劃的系列課程;「專業特色微學程」則是由各學院依照自身特色發展的系列課程。

若想查詢相關清單,請至【學校首頁】【學生】【學分學程/微學程】【學程介紹】,在「學程類別」選擇「微學程」,「開辦單位」選擇「跨領域學院」,即可查看所有跨領域微學程。

Q2:如何查詢畢業是否需要修讀「跨領域微學程」並納入畢業門檻?

A2:畢業門檻會依各學年度及各系所的規範而不同。您可透過以下路徑查詢:

【學校首頁】【學生】【學習輔導】【各學制應必選修課程】,找到您入學年度(109學年度)的必選修科目表,即可確認是否須將「跨領域微學程」納入畢業門檻。。

Q3:我是本校生,為何登入教務學務系統卻找不到「申請修讀/修畢學程」功能?應該怎麼辦?

A3:「申請修讀學程」及「申請修畢學程」每學期第1週至第15週開放。若您無法申請,請先確認是否已超過或尚未到開放時間,並於系統開放期間完成申請。

Q4:一般通識組「媒體識讀」課程屬於資訊傳播微學程,我修畢後是否可以同時算作微學程課程學分和通識社會科學領域學分?

A4:可以,修讀微學程/學分學程中的通識課程,同一課程可同時計入學程學分及通識學分,兩者不衝突。但提醒您,仍需符合通識畢業條件的各項規定,若有通識畢業學分問題可與一般通識組聯繫。

Q5:我已修畢跨領域學院的「程式設計微學程」並達畢業資格,該微學程中「互動媒體科技」課程是否還能同時計入系外選修學分?

A5:可以,修畢微學程/學分學程中的系外、通識、跨領域課程,同一課程可同時計入學程學分及系外或通識學分,兩者不衝突。若有「畢業學分進度」相關問題可與註冊組聯繫。

Q6:我是112學年度入學生,微學程修課要依哪一份規劃書?

A6:修讀微學程時可以選擇從入學年起(112學年度),到您申請學程當年度之間任一學期的規劃書作為依據。須依照所選學期的規劃書規定修畢所需課程與學分。修讀期間若有任何問題,歡迎洽詢學程負責老師討論或至跨領域學院協助輔導。

  1. 微學程修讀指南
  2. 各學程負責教師聯絡資訊

Q7:我是113入學之學生,之前依1131學期「程式設計微學程」規劃書修課,修業條件為6學分。但當時未在系統申請修讀,目前系統僅能選114-1學期版本(需8學分),該怎麼處理?

A7:自114學年度起入學的學生,修讀「程式設計微學程」需完成8學分。為避免混淆,113-2學期(含)以前版本(修畢條件6學分)已關閉系統申請。

若您是113學年度入學學生,請來信聯繫課務組各學院窗口,由承辦人協助處理。

Q8:我是今年6月即將畢業的應屆畢業生,想在離校前領取「設計思考微學程」證書,但學程系統已關閉,該怎麼辦?

A8:學程申請功能僅於每學期第1週至第15週開放。系統關閉後,應屆畢業生可改用紙本申請:

  1. 填寫「臺北醫學大學學程科目認列申請表」。
  2. 經學程負責老師初審及課務組承辦人複審。
  3. 3個工作日後,可於學程系統查詢是否核准。
  4. 若需要正式證明書,請至自動繳費機或成績/證明書申請系統繳費(100/張),並於3個工作日後至註冊組領取。

Q9:我是113-2學期應屆畢業生,本學期才修讀數位自學課程,若想於6月初畢業,微學程畢業門檻何時可確認通過?

A9:您本學期修讀的數位自學課程,為非應屆畢業班課程,依行事曆公告成績輸入時間為第16週至第18週。待老師完成成績輸入後,課務組將於第19週完成學程審查。若達跨領域學院微學程修畢門檻(學程完成度達100%),系統將自動核准,應屆畢業生無需另行申請。

Q10:我已於「跨領域微學程獎章系統」取得證書,為何教務學務系統「畢業學分進度」中的微學程尚未達畢業資格?

A10:「跨領域微學程獎章系統」所提供的證書僅作非正式列印用途,未與教務學務系統連動。

若要更新畢業學分進度,請完成以下流程:

  1. 確認已完成所有學程課程。
  2. 登入教務學務系統,於「申請修讀學程」功能點選申請修讀。
  3. 完成後,再於「申請修畢學程」功能送出審核申請。
  4. 審核流程:學程負責老師初審課務組複審經同意後更新至畢業學分進度。

系統路徑:學校【首頁】【學生】【學分學程/微學程】【學程管理】學程申請修畢學程

Q11:我是畢業校友,想申請微學程/學程證書,應如何辦理?

A11:程於修畢後5年內皆可認列為學程學分。由於校友無法登入教務學務系統,請依下列步驟申請:

  1. 填寫「臺北醫學大學學程科目認列申請表」,並附上歷年成績單。
  2. 經學程負責老師初審後,送交課務組辦理。
  3. 若需要正式證書,請至「自動繳費機」或成績、證明書申請系統」繳費(100/張),並於3個工作日後與註冊組聯繫領取。

Q12:學分學程修畢後,如何申請獎勵金?

A12:依規定,凡完成以下任一學分學程的在學生,均符合申請獎勵金資格。僅修畢微學程不在獎勵金領取範圍內。申請前請確認您已完成該學分學程的所有課程及修畢條件,並於學程系統開放期間提出修畢申請。

1.神經科學學分學程

2.醫療科技暨法律學分學程

3.公共衛生學分學程

4.醫藥科技評估學分學程

5.重症照護學分學程

6.創新創業學分學程

7.新媒體學分學程

8.人工智慧學分學程

9.永續發展學分學程

備註:本校在學生修畢且經核准符合修畢學分學程條件者,由課務組通知填寫修畢學分學程獎勵金領據。每位學生僅限領取一次,無法重複申請。

Q13:我目前就讀本校碩士班,大學也是就讀北醫。學程是否可以認列我大學期間已修畢的課程學分?

A13:可以,課程於修畢後5年內皆得認列為學程學分。請於學程系統開放期間登入教務學務系統,提出學程修畢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