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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什麼是跨領域微學程?

A1:「跨領域微學程」為由跨領域學院統籌組成之系列性課程;「專業特色微學程」為由各學院依特色發展所組成之系列性課程。請至學校【首頁】→【學生】→【學分學程/微學程】→【學程介紹】,學程類別選擇「微學程」,開辦單位選擇跨領域學院,則可查得跨領域微學程清單。

 

Q2:我是護理學系109學年度入學生,如何查詢畢業需修讀「跨領域微學程」且納入畢業門檻?

A2:各學年度及各系所有不同的畢業門檻規範,請至學校【首頁】→【學生】→【學習輔導】→【各學制應必選修課程】查詢您所對應入學年度的必選修科目表,即可得知貴學系是否將「跨領域微學程」列為畢業門檻。經查詢,護理學系109學年度入學生「跨領域微學程」非畢業門檻。

 

Q3:我是本校生,為何登入教務學務系統卻無法申請修讀/修畢之功能,應如何處理

A3「申請修讀學程」及「申請修畢學程」功能的開放時間為每學期的第一週至第十五週,請於系統開放期間申請。

 

Q4:一般通識組「媒體識讀」課程是資訊傳播微學程課程,我修讀後可否同時取得微學程課程學分和通識社會科學領域學分?

A4:修畢微學程/學分學程內的通識課程,可同時取得該學程課程學分及通識學分,兩者不衝突。但提醒您,整體通識畢業學分尚需滿足通識各項畢業條件,倘有通識畢業學分問題可與一般通識組聯繫。

 

Q5:我已修畢跨領域學院的「程式設計微學程」達畢業資格,已計入該微學程的跨領域學院「互動媒體科技」課程是否還可同時算在系外選修學分?

A5:修畢微學程/學分學程內的系外或通識課程,可同時取得該學程課程學分及系外或通識學分,兩者不衝突。倘有「畢業學分進度」相關問題可與註冊組聯繫。

 

Q6:我是109入學生,微學程的修課規定是要依據109學年度的規定,還是依最新的規劃書選課

A6:請依照最新學期的規劃書進行選課及修讀,但也請您放心,若未來學程規劃書有所調整,得放寬採計科目的認定。修讀期間若有任何問題,歡迎洽課務組承辦人詢問

 

Q7:我修讀「人工智慧微學程」,其中「資料視覺化」原為「應用領域」,但於1092學期變更為「核心領域」,請問如何判定認列領域?

A7:學程規劃書若有調整,皆以學生最有利的方式放寬認列。學生可自行擇定認列領域,但無法重複認列於「核心領域」及「應用領域」。若您擇定將「資料視覺化」認列為「核心領域」,請另外修課完成應用領域的缺修課程。整體課程符合該學程修畢條件即可申請修畢審核。

 

Q8:我目前就讀本校碩士班,大學也是就讀北醫。請問學程是否可以大學期間已修讀過的課程認列學程學分

A8:課程於修畢後5年內皆得認列為學程學分。敬請於學程系統開放期間,登入教務學務系統申請學程修畢。

 

Q9:我是今年六月即將畢業之應屆畢業生,想離校前領取證書但學程系統已關閉,無法至教務學務系統申請「設計思考微學程」修畢應如何處理?

A9「申請修讀學程」及「申請修畢學程」功能的開放時間為每學期的第一週至第十五週,系統關閉後,僅開放應屆畢業生填寫紙本「臺北醫學大學學程科目認列申請表」申請修畢,申請表須經學程負責老師初審及課務組承辦人複審,3個工作日後可至學程系統查詢該學程是否經核准同意結案。經核准同意後,若有正式證明書的需求,請至自動繳費機或成績、證明書申請系統完成繳費(100元/張),於3個工作日後與註冊組聯繫領取。

 

Q10:我已於「跨領域微學程獎章系統」取得證書,為何教務學務系統「畢業學分進度」中的微學程尚未達畢業資格?

A10:「跨領域微學程獎章系統」僅提供列印非正式證明書使用,未與教務學務系統連動,請於完成所有學程科目後,登入教務學務系統,於「申請修讀學程」功能點選申請修讀,再於「申請修畢學程」功能送出審核申請,審核流程為學程負責老師初審→課務組複審,經審核同意後即連動畢業學分進度之結果。(路徑:學校【首頁】→【學生】→【學分學程/微學程】→【學程管理】→學程→申請修畢學程)

 

Q11我是畢業校友想申請「神經科學微學程」證書應如何處理?

A11:課程於修畢後5年內皆得認列為學程學分,惟校友無教務學務系統權限,請填寫「臺北醫學大學學程科目認列申請表」並附上歷年成績單,經學程負責老師初審後,送交課務組憑辦。校友若有正式證明書需求,請至自動繳費機或成績、證明書申請系統完成繳費(100元/張),於3個工作日後與註冊組聯繫領取。

Q12:學分學程已修畢如何申請獎勵金?

A12:依據學校的規定,凡完成這9個學分學程中的任一個學程:「神經科學學分學程」、「醫療科技暨法律學分學程」、「公共衛生學分學程」、「醫藥科技評估學分學程」、「重症照護學分學程」、「創新創業學分學程」、「新媒體學分學程」、「人工智慧學分學程」、「永續發展學分學程」的在學生均符合申請學分學程獎勵金的資格。提醒您只是修畢微學程並不在獎勵金的支領範疇內。若您僅完成微學程,則不符合獲得此獎勵金的條件。請務必確認您已完成學分學程的所有課程及修畢條件再於學程系統開放期間提出修畢申請。

備註:本校學生修畢學分學程且經核准者,只要符合修畢學分學程條件且經課務組同仁通知您填寫修畢學分學程獎勵金領據。(此獎勵金北醫在學生限僅能領取一次,已曾支領學生則無法重複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