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校際選課是否都要額外付費?
A1:一、臺北聯合大學(北科大、臺北大及海洋)、慈濟、中原、華梵、清大:開放課程免費,經紙本申請通過之課程亦得免費。
二、優久聯盟(東吳、文化、世新、淡江、銘傳、輔仁、實踐、大同、靜宜、逢甲)、臺師大:限開放課程免費。
Q2:請問校際選課何時可以申請?如何申請?
A2:一、本校受理時間:開學後加退選期間。
二、申請方式:
(1)本校至外校:本校至外校:應先填具本校「校際選課申請表」(選修北聯大課程請填具「臺北聯合大學系統 校際選課申請表」),經雙方學校系、所、學位學程主管及教務處核可,於規定之時間內辦理選課手續並依規定繳交費用。
(2)外校至本校:請至本校「外校生校際選課系統」申請,並將申請資料印出,(北聯大學生不適用,請填具「臺北聯合大學系統 校際選課申請表」),經雙方學校系、所、學位學程主管及教務處核可,於規定之時間內辦理選課手續並依規定繳交費用。(外校生校際選課流程)
三、校際選課程序完成後,務必繳回正本申請表至本校教務處課務組,未繳回者選課視同無效。
Q3:請問申請校外校際選修之資格、程序及校際學分上限?
A3: 一、申請資格:依「臺北醫學大學校際選課實施辦法」第二條規定,「准予校際選課之科目,以本校該學期未開設者為原則;應屆畢(結)業生如有特殊情形者,經學生陳述事實,經系、所、學位學程主管核准後,得以專案申請之。」
二、申請程序:修習外校課程皆須對方學校及所屬系所都同意才可辦理。
三、學分上限:依「臺北醫學大學校際選課實施辦法」第三條規定,「校際選課學生每學期修習他校學分數,不得超過該學期修習總學分數三分之一,但學士班應屆畢(結)業生、延畢生、碩博士班學生及本校與他校基於互惠原則簽訂學術合作辦法者等情形不在此限」。
Q4:請問修讀中的校際選修課程,要如何辦理停修?
A4: 一、本校生:依外校規定之時間、程序,辦理停修。
二、外校生:依本校規定之時間、程序,於教務系統申請停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