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校「申請複查及更改成績辦法」規範,授課教師更改成績截止日為本校次學期行事曆開學日前一週;授課教師申請成績緩繳者至遲應於次學期本校行事曆開學日前二週送出成績,學生得依教師送出該科成績日後7個工作日內,申請成績複查。
1091學期成績排名、學年成績排名、歷年成績排名於本校行事曆1092學期開學日第二週始進行計算,當週週四 (110.03.04) 上午10:00起,學生可至教務資訊系統查詢及可至自動繳費機列印有排名的成績單。
倘該學系有學生因校際選課成績未到、實習成績未到或因成績複查等原因,導致暫時無法進行排名作業,將另行公告完成時程。
教務處註冊組
109.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