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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應試須知

恭喜您通過本校第一階段學測檢定及篩選,請您帶著完善的準備,依時報到、應試,預祝您順利通過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成為北醫學子!

為使應試順利,請詳閱本須知內容。

※若為無症狀自主健康管理考生,考生須自行檢附相關證明於甄試前3日通報本校招生組,若於甄試當日或前1~3日獲知為自主健康管理者,亦應盡速通知本校,本校將備獨立動線並能保持社交距離之單獨試場供無症狀自主健康管理考生參加甄試。

一、甄試報到

參與甄試之考生,請依照甄試報到單所載之甄試日期、報到時間及指定地點,並應需配合學校檢疫規定,建議依報到時間提早20分鐘,持身分證等附有照片之有效身分證件正本、甄試報到單,準時應試。若經查驗身分與報名資料不符,則不准予應試,考生不得有任何異議;未依規定時間內報到之應考者,以缺考論,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辦甄試。

有效身分證件為國民身分證、護照、有照片健保卡、駕駛執照或居留證。

二、若所選擇之甄試日期或時間有所衝突無法應試時,由考生自行負責,不得要求變更時間或申請退費。

三、甄選結果及錄取資格之處理

1. 考生之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成績,如有一項零分或缺考者,不予錄取。

2. 詳閱111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第12頁「十一、甄選結果錄取資格之處理」之規定。

3. 1110530日及1110602網頁公告榜示並寄發甄選總成績單(不另張貼紙本榜單)

四、成績複查:(1110605日中午12截止,一律以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申請。)

1. 指定項目甄試成績複查:請依下列(1)-(3)之規定辦理。

(1) 申請成績複查一律使用本校招生組最新消息網頁下載之「成績複查申請表」。

(2) 註明複查甄試項目名稱,每一項目查分規費為新臺幣100元整,請於匯款後將交易紀錄甄選總成績單影本成績複查申請表電子郵件傳真方式申請(不受理其他複查方式),並註明「申請入學二階甄試查分」,申請後請務必致電本校招生組確認

(3) 申請複查成績以一次為限;不得申請調閱或影印成績相關表格。如發現錯誤,即以正確之分數更正。

查分申請電子信箱:iris5319@tmu.edu.tw

查分申請傳真:02-2377-4153     

聯絡電話:02-2736-1661分機2143

匯款帳戶:永豐銀行(807)三興分行 戶名:財團法人臺北醫學大學 帳號:147-004-0100041-5

詳細申請內容及方式請參考「成績複查申請表」。

五、登記就讀志願序(依大學甄選委員會公告為主)

錄取生請務必於1110609日至1110610向甄選委員會登記就讀志願序,才可參加甄選入學統一分發,逾期概不受理。甄選委員會將於1110615公告統一分發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