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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應試須知

  恭喜您通過本校第一階段學測檢定及篩選,請您帶著完善的準備,依時報到、輕鬆應試,希望您能順利通過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成為北醫學子,祝福您!

  為使應試順利,請詳閱本須知內容。

※若為無症狀自主健康管理考生,考生須自行檢附相關證明於甄試前3日通報本校招生組,若於甄試當日或前1~3日獲知為自主健康管理者,亦應盡速通知本校,本校將備動線獨立並能保持社交距離之單獨試場供無症狀自主健康管理考生參加甄試。

一、甄試報到

參與甄試之考生,請依照甄試報到單所載之甄試日期、報到時間及指定地點,並應需配合學校檢疫規定,建議依報到時間提早20分鐘,持身分證等附有照片之有效身分證件正本、甄試報到單及學系規定攜帶之文件,準時應試。若經查驗身分與報名資料不符,則不准予應試,考生不得有任何異議;未依規定時間內報到之應考者,以缺考論,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辦甄試。

有效身分證件為國民身分證、有照片健保卡、駕駛執照、護照及居留證。

二、若因選擇甄試日期或時間有所衝突無法應試時,由考生自行負責,不得要求變更時間或申請退費。

三、甄選結果及錄取資格之處理

1. 考生之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成績,如有一項零分或缺考者,不予錄取。

2. 詳閱110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簡章第12頁「十一、甄選結果錄取資格之處理」之規定。

3. 1100426日及1100430網頁公告榜示並寄發甄選總成績單(不另張貼紙本榜單)

四、成績複查:(1100505截止,以郵戳為憑。)

1. 指定項目甄試成績複查:請依下列(1)-(3)之規定辦理。

(1) 申請成績複查一律使用本校招生組最新消息網頁下載之「成績複查申請表」。

(2) 註明複查甄試項目名稱,每一項目查分規定為新臺幣100元整(郵票拒收),請連同甄選總成績單影本以報值限時掛號逕寄11031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50號臺北醫學大學教務處招生組收,信封註明「大學甄選二階甄試查分函件」。

(3) 申請複查成績以一次為限;不得申請調閱或影印成績相關表格。如發現錯誤,即按正確之分數更正。

五、登記就讀志願序(依大學甄選委員會公告為主)

錄取生請務必於1100513日至1100514向甄選委員會登記就讀志願序,才可參加甄選入學統一分發,逾期概不受理。甄選委員會將於1100520公告統一分發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