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應試須知
恭喜您通過本校第一階段學測檢定及篩選,請您帶著完善的準備,依時報到、應試,預祝您順利通過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成為北醫學子!
為使應試順利,請詳閱本須知內容。
一、甄試報到
參與甄試之考生,請依照甄試報到單所載之甄試日期、報到時間及指定地點,建議依報到時間提早抵達,持身分證等附有照片之有效身分證件正本、甄試報到單,準時應試。若經查驗身分與報名資料不符,則不予應試,考生不得有任何異議;未依規定時間內報到之應考者,以缺考論,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辦甄試,各學系(組)相關甄試報到規定請詳閱「臺北醫學大學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報到遲到者相關規定」。
★有效身分證件為國民身分證、護照、有照片健保卡、駕駛執照或居留證。
二、若所選擇之甄試日期或時間有所衝突無法應試時,由考生自行負責,不得要求變更時間或申請退費。
三、甄選結果及錄取資格之處理
1. 考生之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成績,如有任一項零分或缺考(缺交)者,不予錄取。
2. 詳閱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第13頁「十二、甄選結果及錄取資格之處理」之規定。
3. 113年05月30日於本校招生組網頁公告榜示並寄發甄選總成績單(不另張貼紙本榜單)。
四、成績複查:(113年06月02日下午5時截止,一律以電子郵件方式申請。)
1. 指定項目甄試成績複查:請依下列(1)~(3)之規定辦理。
(1) 申請成績複查一律使用本校招生組最新消息網頁下載之「成績複查申請表」,填具申請表、註明申請複查甄試項目名稱(如:審查資料、面試、美工術科)及申請原因簡述。
(2) 申請複查每一項目查分規費為新臺幣100元整,請於匯款後將匯款交易明細、甄選總成績單影本及成績複查申請表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申請(不受理其他複查申請方式),並於主旨註明「申請入學二階甄試查分」,送出申請後請務必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校招生組確認。
(3) 申請複查成績以一次為限;不得申請調閱、影印或其他相關檢試成績表格等事宜。如複查後發現錯誤,即以正確之分數更正。
※查分申請電子信箱:wenchilin@tmu.edu.tw
※聯絡電話:(02)2736-1661分機2143 (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匯款帳戶:永豐銀行(807)三興分行 戶名:財團法人臺北醫學大學 帳號:147-004-0100041-5
※詳細申請內容及方式請參考「成績複查申請表」。
五、登記就讀志願序(依大學甄選委員會公告為主)
錄取生請務必於113年06月06日至113年06月07日向甄選委員會登記就讀志願序,才可參加甄選入學統一分發,逾期概不受理。甄選委員會將於113年06月13日公告統一分發結果,請至https://www.cac.edu.tw/查詢,本校不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