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保留入學新生1141學期入學程序
一、受理日期:114.06.16起至114.07.17止(GMT +8),逾期取消入學資格。
二、適用對象:113學年度保留入學新生
三、申請流程:
(一) 填寫入學申請表。
(二) Email至所屬系所學位學程。
(三) 系所學位學程協助完成簽核,申請表送至註冊組。
(四) 8月份寄發入學通知單。
教務處註冊組
114.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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