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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保留入學新生1141學期入學程序

一、受理日期:114.06.16起至114.07.17(GMT +8),逾期取消入學資格。

二、適用對象:113學年度保留入學新生

三、申請流程:

(一)   填寫入學申請表。

(二)   Email至所屬系所學位學程。

(三)   系所學位學程協助完成簽核,申請表送至註冊組。

(四)   8月份寄發入學通知單。

 

教務處註冊組

114.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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