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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111學年度私立醫學校院聯合招考轉學生考試第五次招生委員會會議決議通過。
二、退伍軍人加權後成績若未達各校系一般生之最低錄取分數,則不予外加方式錄取。
三、榜單姓名如有誤植,依本會錄取學生報名表為準。(各校系錄取名單依准考證號排序)
四、錄取學生於接到各錄取學校寄發之入學通知單後,應依規定時間前往錄取學校辦理註冊手續,逾期即取消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