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榜單業經113.02.16招生委員會第六次委員會議決議,
各系所學位學程正、備取生名單若有誤,以本校留存紀錄為主。
臺北醫學大學113學年度招生委員會公告 |
||
(113)校教招字第043號 |
||
|
主旨:茲核定本會113學年度碩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考試入學錄取榜單,希知照。 |
|
|
說明: 一、依據本會113年02月16日召開招生委員會第六次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二、各系所學位學程(組)最低錄取標準分數及名額如下:(榜單詳如公告) |
|
碩士班:(最低錄取分數係指備取生最後一名之分數) 醫學科學研究所碩士班:八○‧九八分;正取生十三名,備取生十六名。 臨床醫學研究所碩士班:六八‧○八分;正取生五名。 呼吸治療學系胸腔醫學碩士班:八七‧二○分;正取生二名。 牙醫學系碩士班: 臨床學組(A)組:七七‧一九分;正取生二名,備取生一名。 臨床學組(B)組:八一‧一三分;正取生一名,備取生一名。 基礎學組:七九‧三九分;正取生二名,備取生二名。 牙體技術學系碩士班:八一‧一一分;正取生二名,備取生二名。 藥學系碩士班: 藥物科學組:六八‧一八分;正取生五名,備取生三名。 臨床藥學組:八一‧三八分;正取生五名,備取生十六名。 生藥學研究所碩士班:七九‧一六分;正取生四名。 臨床基因體學暨蛋白質體學碩士學位學程:八六‧七八分;正取生二名。 護理學系碩士班: 成人臨床照護組:七五‧三六分;正取生十名,備取生九名。 精神心理衛生護理組:八八‧二四分;正取生一名,不足額錄取。 婦女暨兒童健康護理組:八七‧三三分;正取生二名。 老人暨社區健康護理組:八七‧一二分;正取生二名。 高齡健康暨長期照護學系碩士班:七一‧七二分;正取生十五名,備取生十五名。 公共衛生學系碩士班:七五‧○○分;正取生八名,備取生十二名。 傷害防治學研究所碩士班: 傷害醫療組:八九‧五五分;正取生一名,不足額錄取。 傷害防治組:八六‧九一分;正取生二名。 全球衛生暨衛生安全碩士學位學程:八八‧九三分;正取生一名。 醫學人文研究所碩士班:七三‧五四分;正取生二名,備取生一名。 醫療暨生物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班:八一‧八三分;正取生三名,備取二名。 心智意識與腦科學研究所碩士班:八三‧七四分;正取生二名。 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學系碩士班:七四‧二○分;正取生三名,備取生六名。 醫學資訊研究所碩士班:七六‧七二分;正取生八名。 癌症生物學與藥物研發研究所碩士班:八九‧○五分;正取生一名,不足額錄取。 醫務管理學系碩士班:七四‧七二分;正取生三名,備取生四名。 大數據科技及管理研究所碩士班:七四‧八五分;正取生七名,備取生四名。 生醫材料暨組織工程研究所碩士班:七八‧七八分;正取生四名,備取生四名。 奈米醫學工程研究所碩士班:八四‧九六分;正取生二名,備取生一名。 生醫光機電研究所碩士班:七九‧三六分;正取生三名,備取生三名。 保健營養學系碩士班:七二‧七四分;正取生九名,備取生五名。 食品安全學系碩士班:六八‧五六分;正取生三名,備取生三名。 代謝與肥胖科學研究所碩士班:七五‧九五分;正取生四名,備取生一名。 |
||
碩士在職專班:(最低錄取分數係指備取生最後一名之分數) 臨床醫學研究所應用實證醫學碩士在職專班:七○‧○八分;正取生五名。 醫學院人工智慧醫療碩士在職專班:六八‧九三分;正取生二十一名,備取生八名。 藥學系臨床藥學碩士在職專班:七四‧三四分;正取生十一名,不足額錄取。 護理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成人臨床照護組:六四‧三三分;正取生十二名,備取生十八名。 精神心理衛生護理組:六九‧七○分;正取生四名,備取生一名。 婦女暨兒童健康護理組:六○‧八三分;正取生七名。 老人暨社區健康護理組:七一‧九三分;正取生六名。 臨床護理研究組:七七‧三二分;正取生一名,不足額錄取。 醫療暨生物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七八‧六九分;正取生五名。 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學系碩士在職專班:七二‧八三分;正取生五名,備取生四名。 醫學資訊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八○‧八八分;正取生六名,不足額錄取。 醫務管理學系碩士在職專班:七○‧○二分;正取生十一名,不足額錄取。 保健營養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應用營養組:七七‧一九分;正取生七名,備取生四名。 營養照護與管理組:八二‧六六分;正取生一名,不足額錄取。 三、榜單姓名如有筆誤,依本會決定錄取生報名表資料為準。 四、正(備)取生除榜示外,另函件通知。 五、本會以考試總成績決定最低錄取標準,達最低錄取標準者,由本會擇優依序錄取正取生;如正取生報到後有缺額時,備取生(限己完成上網報到登記者)得依其總分高低次序遞補。 六、正取生網路報到及備取生就讀意願登記期限:113.02.17(週六)至113.02.29(週四)下午5時止,逾期逾時者,視同放棄錄取或遞補資格。 報到系統路徑:教務處網址http://aca.tmu.edu.tw,選擇「註冊組」→點選「正備取生報到系統」→點選「碩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入學考試」。 七、錄取生於入學驗證時,查驗報考學歷證件正本及同等學力相關證明文件正本,查驗不符無法註冊入學。 主任委員 吳 麥 斯 中華民國一一三年○二月一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