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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校「申請複查及更改成績辦法」規範,授課教師更改成績截止日為本校次學期行事曆開學日前一週;授課教師申請成績緩繳者至遲應於次學期本校行事曆開學日前二週送出成績,學生得依教師送出該科成績日後7個工作日內,申請成績複查。

1082學期成績排名、學年成績排名、歷年成績排名及畢業排名於本校行事曆開學日第二週始進行計算,當週週四 (109.09.24) 上午10:00起,學生可至教務資訊系統查詢及可至自動繳費機列印有排名的成績單。

 

教務處註冊組敬啟
109.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