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課程品質並落實發展特色,鼓勵教師從事創新教學,設置提升課程品質發展獎勵措施,本校專、兼任教師得依「臺北醫學大學提升教師教學表現暨課程品質發展獎勵辦法」,並符合當年度公告之課程獎勵項目提出申請。
1.依據1130402_112學年度第三次提升教師教學表現暨課程品質發展獎勵審查會議決議,調整/新增獎勵項目內容如下,欲申請之師長敬請詳閱。
【調整/新增】
(1)調整新增:獎勵項目9_永續發展類課程:「環境永續課程」
(2)新增:獎勵項目18_優質遠距教學課程
112學年度獎勵項目及應檢附資料列表_1130509公告版(請點我)
未盡事宜,請洽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陳禹蓉小姐(分機2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