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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如何申請抵免及查詢審查結果?
A1:
     1.申請者應於規定時程,於教務學務系統完成線上申請且點選「送出」,並繳交紙本文件,始完成學分抵免申請。
     2.線上申請應上傳前一學校歷年成績單(不接受學期、學年成績單)及授課進度表,繳交歷年成績單正本應與上傳文件一致。
     3.抵免結果請依公告時程,自行至教務學務系統查詢。
     4.詳細資訊請至註冊組網頁「最新消息」查看。

Q2:請問抵免學分有申請期限嗎?如果逾期可以補抵免嗎?
A2:
     1.新生應於入學當學年度,依學校行事曆規定時程辦理,逾期逾時不予受理。
     2.預計辦理休學者務必於入學學期完成申請,復學時不得提出。
     3.申請時程請至註冊組網頁「最新消息」查看。

Q3:科目名稱及授課內容相同,但學分數不同,可以申請抵免嗎?
A3:
     1.原校修習課程學分數>本校,以少學分登記。
     2.原校修習課程學分數<本校,不予抵免。

Q4:原校同1門科目是否可同時抵免不同科目?
A4:凡經核准抵免本校任1門科目(無論是以1門抵免1門或多門,或以多門抵免1門),不再核准抵免其他申請之科目。

Q5:通識課程的抵免學分有限制嗎?規定為何?
A5:依本校學生抵免通識學分規則,本校肄(畢)業者,通識課程可依入學當學年之標準全部抵免;非本校肄(畢)業者,通識課程至多核准抵免14學分。詳細規範請參閱法規內容。

Q6:提高編級的規定為何?
A6:
     1.提編二年級:核准抵免必修學分數≥28或一年級所有必修學分(含拇山人文講座及必修英文)。
     2.提編三年級:核准抵免必修學分數≥56或一、二年級所有必修學分(含拇山人文講座及必修英文)。
     3.各學系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詳細規定請參閱學生抵免學分要點。

Q7:研究倫理是否可抵免?
A7:曾於本校修畢研究倫理課程者,須依本校抵免時程申請。

Q8:於學士班時上修研究所課程,是否可於研究所入學時申請學分抵免?
A8:可以,申請時須檢附原校提供未認列畢業學分證明。入學前為本校學生者,倘學分進度中該課程已被行政老師審查同意認列畢業學分,則不得申請學分抵免。

Q9:已核准認列碩/博士班畢業學分之研究所課程是否可抵免碩/博士班課程?
A9:不可抵免,倘有相同必修課程,應依本校抵免時程申請免修,由系所學位學程指定課程修習,補足學分。入學前為本校學生者,倘學分進度中該課程已被行政老師審查同意認列畢業學分,則不得申請學分抵免。

Q10:若對審核結果有疑慮,洽詢單位是註冊組嗎?
A10:請依課程類別洽詢相關單位
          專業系必、選修科目:所屬系所學位學程
          通識科目:通識教育中心
          體育科目:體育處
          基礎服務學習:服務學習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