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

貴院系()主管鈞鑒:

擬申請114學年度「境外專班」作業時程及調查通知,如有申請需求,敬請務必於113.09.13(w5)前回覆。

貴院系()擬申請境外專班作業事項如下:

一、提報項目及作業時程

申請班別

境外專班

提出申請期限

113913(W5)向教務處提出申請

(繳交申請案名回覆表附件一)

113927(W5)院務會議通過後,提交

系務、院務會議紀錄及開班計畫書格式(附件二)

*請院務會議務必落實審核計畫書

校內審查程序

11311月下旬前校內審查會議通過(限新辦班次)

11312月上旬教務會議通過

114 1月初行政會議通過

開班期程

114學年度第1學期(秋季班)

報部時間

依時程陳報教育部

 (110學年度第1學期(秋季班)報部時程為415)

(111學年度第1學期(秋季班)因疫情嚴峻暫不受理新設班次)

(112學年度第1學期(秋季班)報部時程為310)

(113學年度第1學期(秋季班)報部時程為322)

二、依教育部「科以上學校開設境外專班申請及審查作業要點(附件三)」招生名額及對象相關規定如下:

()日間及進修學制學士班,每班不得超過六十名。

()日間及進修學制碩士班,每班(含分組)以不超過三十名為原則。

()本班招生名額採外加方式辦理,不列入招生名額總量計算,學校應於衡酌教學資源及確保國內教學品質原則下規劃之。

()具報考資格為持有中華民國護照之臺灣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居民、大陸地區人民*或具外國國籍者。

   *前項大陸地區人民,不得報考於大陸地區開設之境外專班。

()各校辦理新設開班招生或連續招生以秋季班為原則,但配合當地合作學校、企業或研究機構開班時程,得開設春季班,需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報部(例如日本為4月開學)

謝謝您!

教務處課務組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