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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致鈞長:

  貴院系//學位學程115學年度若擬申請增設調整院系所學位學程作業事項如下,為利審查作業,敬請務必配合依時程辦理。

  • 一.提報項目及作業時程

申請類別

特殊項目(博士班及醫事、師培相關學碩增設調整案、師培停招案)

  1. 博士班增設、調整(包括更名、整併、分組)
  2. 增設醫事相關類科*學士班、碩士班(含在職專班)
  3. 調整(包括更名、整併、分組)涉及領域變更之學士班、碩士班(含在職專班)
  4. 師資培育相關學系增設、調整、停招

一般項目(學、碩增設調整案及學、碩、博之停招裁撤案)

  1. 增設醫事相關類科學士班、碩士班(含在職專班)
  2. 調整(包括更名、整併、分組)未涉及領域變更之學士班、碩士班(含在職專班)
  3. 學士班、碩士班(含在職專班)、博士班之停招、裁撤。

提出申請

期限

1135月中前向教務處提出申請

(113513(W1)前提出案名、

11363(W1)前繳交院務會議紀錄&計畫書)

*請院務會議務必落實審核計畫書

校內審查

程序

1138月下旬前內審通過

1139月上旬前外審通過

1139月中旬教務會議通過

11310月底校務會議通過

11311月下旬董事會議通過

報部時間

1141月底前陳報教育部(特殊項目)

1142月底前陳報教育部(數位專班)

1143月上旬前陳報教育部(一般項目)

*依教育部來函規定時程報部(暫依114學年度作業時程預估)

 

  • 二.本次受理申請案及作業時程

()申請案別(特殊項目/一般項目)

1.新增案:申請增設。

2.調整案:申請調整(包括更名、整併、學籍分組)、停招(免附計畫書但須說明停招原因)、裁撤(免附計畫書)

(1121227修正之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第九條辦理,附件一)

3.原住民專班:專班新設案依114學年度原民會建議科系類別為優先考量,與本校相關之建議科系類別為「公共衛生類」、「老年服務類」、「公共行政類」、「企業管理學及財務金融類」,屬醫事相關類科學系不能申請(1130315臺教高()字第1132200788號函辦理,附件二)

    4.國內大學與外國大學合作辦理學位專班或專業學程:

       (1130215臺教高通字第1132200357號辦理,附件三)

5.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產學合作培育博士級研發人才計畫:

       (1130307臺教高()字第1132200700號函辦理,附件四)

6.數位學習專班:

    (1130111臺教資()字第1132700059號函辦理附件五)

 ()作業時程:

截止日期

作業程序

備註

113.05.13(w1)

提出申請案名

填寫擬增設、調整院系所學位學程回覆表(附件六)

113.06.03(w1)

提交申請資料

一、填寫增設、調整院系所學位學程申請表(附件七)

二、申請附件:

1.()務會議紀錄(新設學位學程及獨立研究所免附)

2.院務會議紀錄。

3.特殊/一般項目計畫書電子檔(格式如附件八)(114學年度格式教育部尚未公告,暫用113學年度格式)

4.原住民專班計畫書(格式如附件二)

5.國內大學與外國大學合作辦理學位專班或專業學程計畫書(格式如附件三)

6.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產學合作培育博士級研發人才計畫(格式如附件四)

7.數位專班開班計畫申請文件自我檢核表及數位學習專班課程審查自評表(格式如附件五)

  • 三.計畫書撰寫參考範例:博士班請參酌「國際高齡健康暨長期照護博士學位學程增設計畫書」(附件九)第四部份學術條件自我檢核表第一部分(摘要表)、第二部分(自我檢核表)、第三部分(基本資料表)、第五部分計畫內容請依據114學年度格式撰寫;更名案請參酌「呼吸治療學系碩士班」(附件十)
  • 四.招生名額:現行教育部核定「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第十條之規定:各系所間名額得在既有學制總量下調整。另依「臺北醫學大學研究所招生名額總量調控要點」第六條「新增設之系所學位學程其招生名額來源,應先由該學院相關會議協調產生」辦理。
  • 五.教育部規定之第一年招生名額上限:學系-45名;碩士班(日間)15名、(夜間)30名;博士班-3名。(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附表八)
  • 六.原住民專班為外加名額,需述明新增專班名稱及附上名額規劃說明,預計每年五月底報部。
  • 七.國內大學與外國大學合作辦理學位專班或專業學程招收國內生名額得在既有學制總量下調整;招收境外生得以外加名額辦理。
  • .*屬特殊項目醫事相關類科說明如下:

1.屬碩士班增設、調整案:臨床心理師(臨床心理、行為醫學相關研究所)、諮商心理師(諮商心理相關研究所)、獸醫(校內未設有獸醫學系,但欲申設獸醫研究所、獸醫碩士學位學程)之碩士班案。

2.屬學士班增設、調整案:醫師(醫學系)、中醫師(中醫學系)、牙醫師(牙醫學系)、護理師(護理學系)、藥師(藥學系)、醫事檢驗師(醫事檢驗相關學系)、物理治療師(物理治療、復健學系)、職能治療師(職能治療、復健學系)、醫事放射師(醫事放射相關學系)、牙體技術師(牙體技術學系)、獸醫(獸醫學系)、驗光師(視光學系)

3.屬含碩士班或學士班增設、調整案:助產師(助產學系、所)、營養師(營養相關學系、所)、呼吸治療師(呼吸治療、呼吸照護學系、所)、語言治療師(語言治療、溝通障礙學系、所)、聽力師(聽力、溝通障礙學系、所)

 

謝謝您!

教務處課務組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