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報名費及交通費補助規定
- 申請期限:112年04月12日(三)至112年06月02日(五)(以郵戳為憑)。
- 補助對象:凡參加本校大學甄選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之學生,其身分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身心障礙生、原住民,以及有其他特殊需求之學生。
- 補助項目:
1. 報名費:
(1)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考生:大學甄選入學報名本校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時,報名費用全免優待(系統報名時已免收報名費)。
(2)凡完成本校大學甄選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報名並完成甄試之特殊境遇家庭考生、身心障礙生、原住民,補助全額報名費。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原住民身份判定,係依據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所提供之資料,申請報名費補助時,無需繳交證明文件。
※特殊境遇家庭及身心障礙生,請檢附縣市政府之證明文件影本。
2. 交通費: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身心障礙生、原住民考生及陪考之親友(含考生至多2人為限)。
- 申請方式:申請報名費或交通費補助,請檢附下列文件各 1 份,於申請期限內向本校招生組提出申請,經本組審查通過者予以補助。
1. 報名費:
(1)考生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填具退款申請表(含退款匯款帳戶登記表)。
(3)第二階段甄試報名費轉帳存根證明憑據。
(4)考生本人存摺封面影本。
(5)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原住民:以大學甄選委員會提供之資料為主。
(6)特殊境遇家庭及身心障礙生:出具證明文件影本。
2. 交通費補助:
(1)持行程中必須搭乘之飛機、高鐵、客運、火車、輪船等經濟艙/標準車廂費用之票根,檢據相關憑據,核實報支,最多可報支高鐵標準車廂來回費用。
(2)考生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存摺封面影本。
- 請於期限內將申請資料寄至臺北醫學大學教務處招生組(110301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50號)或親送至本校醫學綜合大樓後棟四樓教務處招生組,逾期將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27361661分機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