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程申請流程與注意事項
1121學期「申請修讀學程」及「申請修畢學程」功能的開放時間為9/11(W1,AM9:00)~12/1(W5,PM5:00),歡迎同學們登入教務學務系統申請修讀或修畢學程。
一、申請流程
(一)申請方式:「事前申請制」及「事後申請制」並行
1.事前申請制:學程科目尚未修畢,先登入教務學務系統點選欲修讀之學程。即透過「申請修讀學程」功能點選欲修讀學程→就學期間修讀學程科目→學程完成度達100%即可透過「申請修畢學程」功能完成修畢審查。
2.事後申請制:修畢學程科目後,再登入教務學務系統完成申請。即就學期間修讀學程科目→學程完成度達100%時,才開始申請:先點選「申請修讀學程」再透過「申請修讀學程」功能完成修畢審查。
(二)申請修讀學程
1.申請系統路徑:北醫首頁→學生→學分學程/微學程→學程管理→登入教務學務系統→學程→申請修讀學程
2.「申請修讀學程」功能已由系統自動列出學生可修讀之所有學程,並自動對應目前已修畢之科目計算完成度。學生可依據各學程完成度評估欲修讀之學程。
3.本校學生申請修讀學程,學程皆毋須經學程負責教師審核,點選後系統即自動加入學生之「個人修讀學程」清單。
(三)申請修畢學程
1.須先完成修讀學程之點選,才可申請修畢該學程。
2.申請系統路徑:北醫首頁→學生→學分學程/微學程→學程管理→登入教務學務系統→學程→申請修畢學程
3.若欲取得正式學程證明書或該學程為畢業門檻,務必於系統開放期間完成申請。
4.學程之修畢申請須經學程負責教師及課務組審核。
5.如有系統無法對應之科目,請填寫紙本「臺北醫學大學學程科目認列申請表」,並於完成學程負責老師初審簽核後,送至教務處課務組複審。通過後將由課務組協助維護系統科目對應。完成科目對應後,即可透過系統申請修畢學程。(「學程科目認列申請表」下載路徑:北醫首頁→行政單位→各處→教務處→課務組→表單下載→臺北醫學大學學程科目認列申請表)
(四)申請學程證明書
1.非正式版微學程證明書(無須於教務學務系統申請修讀或修畢):完成學程應修科目後,可透過「學生個人化學習專區」列印非正式版之微學程證明書。(系統路徑:北醫首頁→學生→個人資料→學生個人化學習專區→修業狀況_學程修讀狀況)
2.正式版學程證明書(須先於教務學務系統完成修畢流程):請至自動繳費機或成績、證明書申請系統完成繳費(100元/張),於3個工作日後至註冊組領取。
二、注意事項:修畢學程送出申請後,敬請主動確認審核狀況。
三、學程系統操作手冊
五、學程設置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