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
第八類學群(醫、牙學系)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應試須知
恭喜您通過本校第一階段學測檢定及篩選,請您帶著完善的準備,依時報到、輕鬆應試,希望您能順利通過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成為北醫學子,祝福您!
為使應試順利,請詳閱本須知內容。
一、甄試報到
參與甄試之考生,請依照甄試報到單所載之甄試日期、報到時間及指定地點,並應需配合學校檢疫規定,建議依報到時間提早20分鐘,持身分證等附有照片之有效身分證件正本、甄試報到單及學系規定攜帶之文件,準時應試。若經查驗身分與報名資料不符,則不准予應試,考生不得有任何異議;未依規定時間內報到之應考者,以缺考論,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辦甄試。
★有效身分證件為國民身分證、有照片健保卡、駕駛執照、護照及居留證。
二、若因選擇甄試日期或時間有所衝突無法應試時,由考生自行負責,不得要求變更時間或申請退費。
三、第八類學群篩選及甄試錄取作業
1. 考生之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以面試方式進行,甄試成績如有零分或缺考者,不予錄取。
2. 請詳閱110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招生簡章第9頁「十四、第八類學群篩選及甄試錄取作業」之規定。
3. 110年04月23日網頁公告榜示並寄發甄選總成績單(不另張貼紙本榜單)。
四、成績複查:(110年05月05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1. 指定項目甄試成績複查:請依下列(1)-(3)之規定辦理。
(1) 申請成績複查一律使用本校招生組最新消息網頁下載之「成績複查申請表」。
(2) 註明複查甄試項目名稱,每一項目查分規定為新臺幣100元整(郵票拒收),請連同甄選總成績單影本以報值限時掛號逕寄11031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50號臺北醫學大學教務處招生組收,信封註明「大學甄選二階甄試查分函件」。
(3) 申請複查成績以一次為限;不得申請調閱或影印成績相關表格。如發現錯誤,即按正確之分數更正。
五、錄取名單公告(依大學甄選委員會公告為主)
大學甄選委員會將於110年5月10日公告錄取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