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大學部單獨招收身心障礙學生考試錄取榜單公告
本榜單業經113.06.11招生委員會第十二次委員會議決議,
各學系正、備取生名單若有誤,以本校留存紀錄為主。
臺北醫學大學113學年度招生委員會公告
(113)校招字第085號
主旨:茲核定113學年度大學部單獨招收身心障礙學生考試錄取榜單,希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會113.06.11召開招生委員會第十二次招生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會以總成績決定最低錄取標準,達最低錄取標準者,由本會擇優依序錄取。未達最低錄取標準,得不足額錄取。
三、各學系最低錄取標準分數及名額如下:(榜單詳如公告)
(最低錄取分數係指備取生最後一名之分數)
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學系:八二‧三一分;正取生二名;備取生一名。
公共衛生學系:七五.○○分;從缺。
醫務管理學系:八二‧七六分;正取生五名;備取生四名。
牙體技術學系:七八‧九九分;正取生一名;備取生一名。
四、正(備)取生除榜示外,另函件通知。
五、正取生及備取生應於113.06.13 (週四)12:00至113.06.17(週一)17:00止,上網辦理網路報到及就讀意願登記手續,逾期逾時者,視同放棄錄取或遞補資格。
六、網路報到路徑:
自臺北醫學大學首頁,點選教務處→註冊組→正備取生報到系統。
七、遞補名單於113.06.18 (週二)公告本校公佈欄及註冊組最新消息,不另行通知。
九、錄取生經入學後,其資料發現與事實不符時,即取消入學資格。
十、正取生及經遞補公告之備取生欲放棄入學資格者,須於「正備取生報到系統」下載並填妥「臺北醫學大學放棄入學切結書」,並於113.06.26 (週三)17:00前,於工作日E-mail、傳真或親送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不受理郵寄放棄,採E-mail或傳真者請主動與本組聯繫確認是否傳送成功,逾期逾時不予受理。
主任委員 吳 麥 斯
中 華 民 國 一 一 三 年 六 月 十 三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