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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系115學年度若擬申請學士後多元專長培力課程專班作業事項如下:

一、提報項目及作業時程

申請班別

學士後多元專長培力課程專班(本校既有學系)

提出申請

期限

114512(W1)前向教務處提出申請

(11462(W1)前提出繳交院務會議紀錄&計畫書)

*請院務會議務必落實審核計畫書

校內審查程序

1148月中旬內審會議(新設案)

1149月中旬教務會議通過

11410月初行政會議通過

報部時間

依時程陳報教育部

1.新設案:114學年度1131018日報部

2.續辦案:

(1)113學年度新設通過,連續於114115學年度續辦,11410月填寫續辦申請及成果報告書報部

(2)114學年度新設通過,於115學年度持續續辦,須1149月填寫續招調查表報部

二、本次受理申請案及作業時程

()作業時程:

截止日期

作業程序

備註

114.05.12(w1)

提出申請案名

填寫擬辦理學士後多元專長培力課程專班名稱回覆表(附件1)

114.06.02(w1)

提交申請資料

1. 系、院務會議紀錄。

2. 計畫書格式:附件2-1(新設案)、附件2-2(續招調查表)附件2-3(連續兩學年度續辦申請及成果報告書)暨電子檔。(115學年度格式教育部尚未公告,暫用114學年度格式)

三、參考教育部1130905日來函(附件3),申請113學年度「大學校院辦理學士後多元專長培力課程」之招生方式及名額相關規定如下:

()招生人數以60為限,並以專班方式辦理與職訓中心、產業界合作。

()本班招生名額採外加方式辦理,管制類科名額須經總量控管因此不得申請本專班,參考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考量師資、課程及教學品質,須審慎規劃本班招生名額。

()有關招生規定疑問請洽招生組(附件4)

()為鼓勵各校依照產業人力需求及專業實務導向規劃專班,自110學年度起,各大學校院辦理專班,且於核定開班後之就讀人數達25人以上者,教育部酌予補助學校延聘業界專家及編制外聘教師之薪資、授課鐘點費及交通費等費用,每班至多新臺幣30萬元

謝謝您!

教務處課務組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