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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榜單業經113.05.28招生委員會第十一次委員會議決議,
各學系()正、備取生名單若有誤,以本校留存紀錄為主。

臺北醫學大學113學年度招生委員會公告

(113)校教招字第077

主旨:茲核定本會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錄取榜單,希知照。

說明:

一、依據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辦理。

二、依據本會113528日召開招生委員會第十一次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三、本會以甄選總成績決定最低錄取標準,達最低錄取標準者,擇優依序錄取,未達最低錄取標準,得不足額錄取。

四、榜單姓名如有筆誤或難字,依本會決定錄取生報名表資料為準。

五、本會於113530以限時掛號寄發甄選總成績通知單,並接受考生申請成績複查,至11362日下午5截止(以電子郵件方式申請)

六、依據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規定:錄取生(含正、備取生)應依其錄取校系及就讀意願辦理網路登記(11366-11367每日上午9時起至下午9時止),由甄選委員會進行統一分發,每一錄取生至多以分發一校系為限。凡未依規定期間及方式登記就讀志願序者,一律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

七、統一分發結果訂於113613日上午9時起公告於甄選委員會網站,獲分發之錄取生如欲放棄資格者,應於113613日至113616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9時,至甄選委員會網址(https://www.cac.edu.tw),選擇「申請入學」,進入「網路聲明放棄」後,完成網路聲明放棄入學資格登錄作業,否則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八、錄取生經入學後,其資料發現與事實不符時,即取消入學資格。

九、如有未盡事宜,悉依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為主。

十、本校設有優秀醫牙藥學系新生入學獎勵辦法,詳情請至本校招生組網頁(https://aca.tmu.edu.tw)點選招生組→相關法規,詳閱「臺北醫學大學大學部優秀醫牙藥學系新生入學獎勵辦法」。

主任委員    

中華民國一一三年五月三十日

榜單公告

榜單請查閱下方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