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醫學大學110學年度招生委員會公告
(110)校教招字第094號
主旨:110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第八類學群錄取名單,希知照。
說明:
一、依據110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招生簡章辦理。
二、依據本會110年4月22日召開招生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辦理。
三、醫學系錄取32名,牙醫學系錄取11名,本考試不列備取生。
四、本會於110年4月23日以限時掛號寄發甄試成績通知單,並接受考生書面申請成績複查,110年05月05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五、錄取生無論放棄與否,一律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
六、錄取生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於110年5月21日至110年5月24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9時,至甄選委員會網址(https://www.cac.edu.tw),選擇「繁星推薦」,進入「網路聲明放棄」後,完成網路聲明放棄入學資格作業,否則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及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七、錄取生經入學後,其資料發現與事實不符時,即取消入學資格。
八、各學系正取生名單若有誤,以本校留存紀錄為主。
主任委員 林 建 煌
中華民國一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榜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