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116學年度新申請數位學習專班審核作業資訊
一、依據「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第7條第5項及本部「數位學習專班申請及審核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辦理。
二、申請審核作業時程,依各學制班別分二梯次辦理:
- 第1梯次:115年2月1日至28日(遇假日延至3月2日),受理班別為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數位學習境外學生專班「碩士班」及「博士班」。
- 第2梯次:115年8月1日至31日,受理班別為數位學習境外學生專班「二年制專科班」及「學士班」。
三、申請開設數位學習境外學生專班,得視課程需求,聘任當地教師或業界專家進行授課,並應依規定規劃全部授課時數之1/2以上由本校專、兼任教師授課。另由雙方兼任教師授課之時數,合計不超過全部授課時數之1/4。
四、請依本要點第四點及第五點相關規定,檢具並上傳開班計畫、自評表、併同專班相關數位學習課程等相關申請文件,於前揭受理申請期限內,上傳電子檔至教育部遠距教學交流暨認證網,並填具申請資料完成線上申請程序,報請本部審核,相關說明及文件格式,請至教育部遠距教學交流暨認證網下載查詢。
五、相關問題諮詢,請洽教育部數位學習認證專案計畫辦公室。
資料來源:遠距教學交流暨認證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