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助理申請時程及注意事項
|1112學期教學助理申請、審核、聘任作業時程|
承辦人:教學資源中心王佐宏 (分機2125;mail:ralph_wt@tmu.edu.tw)
各學院窗口(依申請課程開課單位)
醫學院醫學系|倪詠琇 (分機:3113;mail:evelyn86240@tmu.edu.tw)
呼吸系|蔡兆寧 (分機:3517;mail:tiara_leo@hotmail.com.tw)
口腔醫學院 |戴詠潔 (分機:5112;mail:jessicadai@tmu.edu.tw)
藥學院 |史琂心 (分機:6194;mail:joyceshih@tmu.edu.tw)
護理學院 |林于珊 (分機:6344;mail:shan0524@tmu.edu.tw)
公衛學院 |蘇芸霈 (分機:6502;mail:m5081090041@tmu.edu.tw)
營養學院 |高采彤 (分機:6544;mail:chunjung@tmu.edu.tw)
管理學院 |蕭至柔 (分機:#3-1102;mail:cjhsiao@tmu.edu.tw)
醫科院 |江昕蓓 (分機:3313;mail:hsin_pei@tmu.edu.tw)
醫工院 |高郁雅 (分機:7708;mail:louise14@tmu.edu.tw )
通識教育中心|李家豪 (分機:2663;mail:chiahao@tmu.edu.tw)
|申請學期TA需要做哪些事?|
(聘用前請先參照教學助理資格認證查詢表單)
|申請TA需注意哪些事項?|
※TA課程類別審核以「授課進度表」為優先審查依據
- 依「教學助理補助實施要點」第八點辦理教學助理課程補助順序,部分課程類型以授課進度表內容為優先審查依據。請於授課進度表「重點推動課程類型」勾選所屬課程類型,可參照課務組授課進度表填寫說明手冊。
- 非屬「重點推動課程類型」之課程,請另於TA申請時於教務學務系統中選填。
※教學助理優先以本校在校生為主
- 為提供更多校內工讀機會,培養學生對於該學術專業素養及培育該領域之專才,藉由擔任TA之過程學習教學之工作能力與自我成長,故以本校學生為優先對象。
- 若為臨床技能型課程,因重視實務教學及經驗分享,若課程需求可聘用三院醫事人員擔任TA協助課程教學等。
※EMI 課程TA以符合B2(含)以上語言能力的學生為主
- 語言程度認定,依「臺北醫學大學檢定抵免成績對照表」請自行參照語言中心官網(若有更新,依語言中心公告為主)
※聘用前先與教學助理說明時數及協助課程工作項目
- 請授課教師須告知教學助理該課程核定時數與工作項目,並請TA需閱讀並了解TA聘用注意事項及系統操作手冊等。若該助理以下情況發生,所延伸之相關費用需由授課教師、教學助理或學院自行商討並支付該費用。
(1)申請超過所核定的時數/費用。
(2)TA於系統排班但未送薪的情況,導致雇主負擔費用無法核支。
|相關資料|(請以校內帳號登入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