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徵件配合及注意事項說明
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係自107年開始規劃推動,目的為精進教師教學品質,提升學生學習成效,透過教師個人研究經費的挹注,鼓勵教師以教學場域為研究。並接軌多元之職涯進程,以達成落實教學創新,強化學校人才培育。
計畫申請類別
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符合本計畫主持人資格者,得參考本部學門規劃類別,分為通識(含體育)、教育、人文藝術及設計、商業及管理、社會(含法政)、工程、數理、醫護、生技農科及民生等共計10個學門,108學年度起新增大學社會責任(USR)及技術實作2專案類別;並自110學年度起試辦大學社會責任(USR)專案多年期計畫,以搭配該專案性質與需求,延長教師研究期程;另自114年度起新增「情緒健康與福祉」專案。
114年計畫申請期程
114年度計畫申請作業時間,將從113年11月21日(四)零時起開始辦理,校內徵件截止時間為113年12月09日(一)止。
期程 |
線上系統操作(教師) |
帳號申請 (隨時可於計畫系統申請) |
無論是新註冊,或是換校帳號申請,皆須經由學校審核帳號資料無誤。 |
計畫申請期間 (113.11.21~113.12.09) |
計畫系統線上申請114年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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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核定結果公告 (114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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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案及成果繳交 (115年7-9月) |
1. 依當年度教育部公告時程,於計畫系統填寫成果資料
2. 須報名並出席教育部於8月辦理之計畫成果交流會(各學門每年輪流至不同區域基地學校) ※ 建議於7月底(計畫截止日)前 確認核銷表單皆已送出!核銷流程需預留學校作業時間,以免因核銷資料退件、補件而耽誤計畫經費核結。 |
相關連結
- 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官網
- 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系統登入
- 114年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計畫書格式與相關參考資料
- 計畫申請階段-系統操作手冊
- 常見Q&A / 計畫申請注意事項
- 教育部相關辦法
- 教育部重申有關補助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執行及經費支給事宜 (計畫不得編列獎金、禮券、現金券等費用)
- 114年度計畫徵件配合及注意事項說明 (摘自教育部113年11月1日函)
- 教育部公布之徵件截止時間為學校函文報部期限,由於學校作業程序尚需時間,請教師依照本校公告之申請時間於計畫系統提出申請。(計畫書格式每年不同,請教師依照公告之新版格式撰寫申請計畫書。)
- 一年期計畫書頁數至多二十五頁,多年期不得超過四十頁,包括參考文獻及附件;超出部分,不予審查。
- 為避免資料遺失,提醒申請人務必於線上填寫過程中隨時留意存檔,相關申請文件請自行保存。
- 上傳之PDF檔案「請勿」做任何文件保全設定,以利審查作業進行。
- 計畫未於系統網站完成送件程序、資料不全或申請不符規定者,教育部將不予受理。
- 注意事項:
- 本計畫申請人每年度以申請與執行一件計畫為限,不得重複申請與執行,違者不予審查。
- 計畫申請人應於計畫執行期間開設計畫配合課程(即計畫內容及授課計畫書所載之課程),並應為該課程實際主授者(至少一門),有實際授課事實,且該授課課程應為學校正式學制之畢業學分所採計。多年期計畫應於計畫執行的2個年度分別開設至少一門符合上述條件之課程。
- 教育部114年度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線上徵件說明會
本校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聯絡窗口: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 簡秋惠小姐 (分機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