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系所於115年7月17日(五)前完成課程外審申請表填報https://forms.gle/bEMNy7rsqmB4Xrf2A(系所自行審查課程亦請填寫)。
重點提醒:
- 請參考附件2「各系必修課程外審一覽表」:
- 最遲應於1151學期完成外審且尚未送審之課程,本次須辦理外審。
- EMI課程請優先送審。
- 請提報1位可配合審查時程(7/27~8/7)之外審委員,並提供完整聯絡資料。
- 委員建議為相關領域大學教授、產業人士(臨床教師)或校友。
- 請先確認委員可配合審查時程。
- 由開課單位主管推薦,經學院院長/中心主任確認後提報。
其他說明:
- 依本校《課程品質審查辦法》辦理課程內容外審。
- 必修課程(論文、實習、服務學習、專題研究及體育除外)應於實施後5年內至少送審1次;課程內容異動超過50%者須重新送審。
- 審查結果應提送系所課程委員會討論,作為課程規劃與修訂參考。
- 外審費用由教育部深耕計畫支應,每位委員每門課程1,000元。
- 不得邀請校內其他系所專兼任教師(含三院及附屬機構)擔任外審委員。
如有疑問,請洽教務處課務組劉宇晟先生(分機22147,dyccliu@tm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