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榜單業經113.05.28招生委員會第十一次委員會議決議,
各學系(組)正、備取生名單若有誤,以本校留存紀錄為主。
臺北醫學大學113學年度招生委員會公告
(113)校教招字第077號
主旨:茲核定本會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錄取榜單,希知照。
說明:
一、依據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辦理。
二、依據本會113年5月28日召開招生委員會第十一次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三、本會以甄選總成績決定最低錄取標準,達最低錄取標準者,擇優依序錄取,未達最低錄取標準,得不足額錄取。
四、榜單姓名如有筆誤或難字,依本會決定錄取生報名表資料為準。
五、本會於113年5月30日以限時掛號寄發甄選總成績通知單,並接受考生申請成績複查,至113年6月2日下午5時截止(以電子郵件方式申請)。
六、依據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規定:錄取生(含正、備取生)應依其錄取校系及就讀意願辦理網路登記(113年6月6日-113年6月7日,每日上午9時起至下午9時止),由甄選委員會進行統一分發,每一錄取生至多以分發一校系為限。凡未依規定期間及方式登記就讀志願序者,一律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
七、統一分發結果訂於113年6月13日上午9時起公告於甄選委員會網站,獲分發之錄取生如欲放棄資格者,應於113年6月13日至113年6月16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9時,至甄選委員會網址(https://www.cac.edu.tw),選擇「申請入學」,進入「網路聲明放棄」後,完成網路聲明放棄入學資格登錄作業,否則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八、錄取生經入學後,其資料發現與事實不符時,即取消入學資格。
九、如有未盡事宜,悉依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為主。
十、本校設有優秀醫牙藥學系新生入學獎勵辦法,詳情請至本校招生組網頁(https://aca.tmu.edu.tw)點選招生組→相關法規,詳閱「臺北醫學大學大學部優秀醫牙藥學系新生入學獎勵辦法」。
主任委員 吳 麥 斯
中華民國一一三年五月三十日
※榜單公告※
榜單請查閱下方附件檔案
- 成績複查申請表 109012-醫學系 109022-醫學系(公費生) 109032-牙醫學系 109042-藥學系藥學組 109052-藥學系藥學組(英語組) 109062-藥學系臨床藥學組 109072-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學系 109082-護理學系 109092-保健營養學系 109102-公共衛生學系 109112-醫務管理學系 109122-呼吸治療學系 109132-高齡健康暨長期照護學系 109142-牙體技術學系 109152-口腔衛生學系 109162-生物醫學工程學系 109172-食品安全學系 109182~109222-醫學系(展翅A組)、牙醫學系(展翅B組)、展翅C組、展翅D組、展翅E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