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榜單業經113.07.18招生委員會第十四次委員會議決議,
各學系正取生名單若有誤,以本校留存紀錄為主。
臺北醫學大學 113學年度招生委員會公告
(113)校教招字第105號
主旨:茲核定本會113學年度轉系考試錄取榜單,希知照。
說明:一、依據本會113年7月18日召開招生委員會第十四次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會按各學系總成績高低決定最低錄取標準,達最低錄取標準者,由本會擇優依序錄取;並報請校長核定之。
三、各學系最低錄取標準及名額如下:
醫學系:七○‧九九分;正取生三名。
藥學系藥學組:六八‧四二分;正取生五名。
藥學系臨床藥學組:六九‧二五分;正取生八名。
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學系:六一‧六六分;正取生三名,不足額錄取。
護理學系:四九‧六五分;正取生六名。
保健營養學系:五三‧○八分;正取生六名。
公共衛生學系:從缺。
醫務管理學系:從缺。
呼吸治療學系:從缺。
高齡健康暨長期照護學系:從缺。
牙體技術學系:五四‧一三分;正取生三名,不足額錄取。
口腔衛生學系:從缺。
生物醫學工程學系:五六‧四六分;正取生二名。
食品安全學系:從缺。
四、榜單姓名如有難字或筆誤,依本會決定錄取生報名資料為準。
五、參加轉系考試經錄取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歸回原系。
六、錄取生請於113.08.08起至土地銀行代收學雜費服務網https://eschool.landbank.com.tw列印轉入學系之學雜費繳費單,並於113.09.09~113.09.13登入卡片管理系統http://glbsys.tmu.edu.tw/cardmanage,將舊有學生證進行退卡,並持舊有學生證至信義校區註冊組換發新卡。
七、轉入前所修習課程及學分數,由轉入學系之行政老師審查是否得予認列轉入學系之畢業學分,學生無須提出申請。倘對審查標準有疑問請洽轉入學系行政老師。
主任委員 吳麥斯
中 華 民 國 一 一 三 年 七 月 十 九 日
錄取名單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