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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榜單業經113.07.18招生委員會第十四次委員會議決議,
各學系正取生名單若有誤,以本校留存紀錄為主。

臺北醫學大學 113學年度招生委員會公告

(113)校教招字第105

主旨:茲核定本會113學年度轉系考試錄取榜單,希知照。

說明:一、依據本會113718日召開招生委員會第十四次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會按各學系總成績高低決定最低錄取標準,達最低錄取標準者,由本會擇優依序錄取;並報請校長核定之。

三、各學系最低錄取標準及名額如下:

醫學系:七○‧九九分;正取生三名。

藥學系藥學組:六八‧四二分;正取生五名。

藥學系臨床藥學組:六九‧二五分;正取生八名。

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學系:六一‧六六分;正取生三名,不足額錄取。

護理學系:四九‧六五分;正取生六名。

保健營養學系:五三‧○八分;正取生六名。

公共衛生學系:從缺。

醫務管理學系:從缺。

呼吸治療學系:從缺。

高齡健康暨長期照護學系:從缺。

牙體技術學系:五四‧一三分;正取生三名,不足額錄取。

口腔衛生學系:從缺。

生物醫學工程學系:五六‧四六分;正取生二名。

食品安全學系:從缺。

四、榜單姓名如有難字或筆誤,依本會決定錄取生報名資料為準。

五、參加轉系考試經錄取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歸回原系。

六、錄取生請於113.08.08起至土地銀行代收學雜費服務網https://eschool.landbank.com.tw列印轉入學系之學雜費繳費單,並於113.09.09~113.09.13登入卡片管理系統http://glbsys.tmu.edu.tw/cardmanage,將舊有學生證進行退卡,並持舊有學生證至信義校區註冊組換發新卡。

七、轉入前所修習課程及學分數,由轉入學系之行政老師審查是否得予認列轉入學系之畢業學分,學生無須提出申請。倘對審查標準有疑問請洽轉入學系行政老師。

 

主任委員    吳麥斯

 

                       

 

錄取名單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