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榜單業經113.05.28招生委員會第十一次委員會議決議,
各學系(組)正、備取生名單若有誤,以本校留存紀錄為主。
臺北醫學大學113學年度招生委員會公告
(113)校教招字第076號
主旨:茲核定本會113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第八類學群錄取名單,希知照。
說明:
一、依據113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招生簡章辦理。
二、依據本會113年5月28日召開招生委員會第十一次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三、本會於113年5月30日以限時掛號寄發甄試成績單,並接受考生申請成績複查,至113年6月2日下午5時截止(以電子郵件方式申請)。
四、錄取生若同時錄取「申請入學」任一校系者,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
五、錄取生欲放棄入學資格,應於 113年6 月 13 日至113 年 6 月 16日每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9 時止,至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站(https://www.cac.edu.tw/),選擇「繁星推薦」,至「聲明放棄入學資格登錄」,完成網路聲明放棄入學資格作業,否則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六、113年6月17日起,錄取生因特殊事由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逕向錄取大學聲明放棄入學資格,惟一律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七、錄取生經入學後,其資料發現與事實不符時,即取消入學資格。
八、如有未盡事宜,悉依113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招生簡章為主。
主任委員 吳 麥 斯
中華民國一一三年五月三十日
※榜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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