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大學部單獨招收身心障礙學生考試錄取榜單公告
本榜單業經109.06.17招生委員會第十三次委員會議決議,
各學系正、備取生名單若有誤,以本校留存紀錄為主。
臺北醫學大學109學年度招生委員會公告
(109)校招字第113號
主旨:茲核定109學年度大學部單獨招收身心障礙學生考試錄取榜單,希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會109.06.17召開招生委員會第十三次招生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會以總成績決定最低錄取標準,達最低錄取標準者,由本會擇優依序錄取。未達最低錄取標準,得不足額錄取。
三、各學系最低錄取標準分數及名額如下:(榜單詳如公告)
(最低錄取分數係指備取生最後一名之分數)
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學系:八五‧八八分;正取生2名。
公共衛生學系:八三‧四○分;正取生1名;備取生1名。
醫務管理學系:七七‧一七分;正取生5名;備取生6名。
牙體技術學系:七五‧九九分;正取生1名;備取生1名。
四、為維護學生權益,本公告榜單以准考證號碼公告。
五、正(備)取生除榜示外,另函件通知。
六、正取生及備取生應於109.06.22 (週一)12:00至109.06.24(週三)17:00止,上網辦理網路報到及就讀意願登記手續,逾期逾時者,視同放棄錄取或遞補資格。
七、網路報到路徑:點選教務處→『註冊組』→『正備取生報到系統』。
八、遞補名單於109.06.25 (週四)上午10:00公告於本校公佈欄及註冊組最新消息,不另行通知。
九、錄取生經入學後,其資料發現與事實不符時,即取消入學資格。
十、正取生及經遞補公告之備取生於報到、登記後,欲放棄入學資格者,須於『正備取生報到系統』下載並填妥「臺北醫學大學放棄入學切結書」,並於109.06.30 (週二)17:00前,於工作日傳真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傳真後請主動與本組聯繫確認是否傳送成功,逾期逾時不予受理。傳真電話:(02)2736-8712;聯絡電話:(02)2736-1661分機2116。
主任委員 林 建 煌
中 華 民 國 一 ○ 九 年 六 月 二 十 二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