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榜單業經109.08.06招生委員會第十六次委員會議決議
各學系正取生名單若有誤,以本校留存紀錄為主。
臺北醫學大學 109學年度招生委員會公告
(109)校教招字第128號
主旨:茲核定本會109學年度轉系考試錄取榜單,希知照。
說明:一、依據本會109年8月6日召開招生委員會第十六次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會按各學系總成績高低決定最低錄取標準,達最低錄取標準者,由本會擇優依序錄取;並報請校長核定之。
三、各學系最低錄取標準及名額如下:
牙醫學系:七八‧九○分;正取生一名。
藥學系藥學組:六四‧三三分;正取生十八名。
藥學系臨床藥學組:六○‧五○分;正取生十名。
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學系:五二‧六八分;正取生六名,不足額錄取。
護理學系:五二‧一二分;正取生五名,不足額錄取。
保健營養學系:六六‧九五分;正取生三名。
公共衛生學系:從缺。
醫務管理學系:從缺。
呼吸治療學系:六三‧八八分;正取生二名。
高齡健康管理學系:從缺。
牙體技術學系:從缺。
口腔衛生學系:從缺。
生物醫學工程學系:五六‧七一分;正取生二名,不足額錄取。
食品安全學系:從缺。
四、榜單姓名如有難字或筆誤,依本會決定錄取生報名資料為準。
五、參加轉系考試經錄取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志願或回歸原系。
六、錄取生請於109.08.13起至土地銀行代收學雜費服務網https://eschool.landbank.com.tw/index.aspx 列印轉入學系之學雜費繳費單,並於109.09.07~109.09.11登入卡片管理系統http://glbsys.tmu.edu.tw/cardmanage/default.aspx,將舊有學生證進行退卡,於109.09.14後持舊有學生證至註冊組換發新卡。
七、轉入前所修習課程及學分數,由轉入學系之行政老師審查是否得予認列轉入學系之畢業學分,學生無須提出申請。倘對審查標準有疑問請洽轉入學系行政老師。
主任委員 林建煌
中 華 民 國 一 ○ 九 年 八 月 七 日
錄取名單請查閱下列附件檔案